孕婦糖尿病篩查什麼時候做
對妊娠糖尿病的篩查來講,一直是在妊娠的24-28周之間進行。但是,2017年的指南特意指出來,在孕期的任何時間都可以做75g葡萄糖耐量篩查。它的診斷標準也有修改,比如在孕期的任何時間行75g葡萄糖耐量試驗,如果空腹血糖≥5.1mmol/L,而≤7.0mmol/L的時候,或者是服糖後1小時血糖≥10.0mmol/L,或者是服糖後2小時血糖≥8.5mmol/L,血糖≤11.1mmol/L,上述這三個標準有一個達到,就可以診斷為妊娠糖尿病。過去一直認為早期單純空腹超過5.1mmol/L就可以診斷。但是目前為止,單純空腹血糖>5.1mmol/L不能診斷為妊娠糖尿病,需要隨訪。對於妊娠糖尿病篩查是國際的標準,而且在全球普遍應用,孕期的任何時間都可以進行糖耐量試驗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