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晚期孕婦禁用藥有哪些
妊娠晚期、早期、中期時都有圍生期的用藥原則,最重要的原則基於母兒健康的最大化去考慮用藥的問題。
在孕晚期實際建立胎盤屏障,有很多時候大分子的東西已經不能通過胎盤,所以對藥物影響相對小。所以晚期對於藥物致畸會比早期稍微稍微放鬆、放寬,但是有一些藥物不能用。對於會引發宮縮的藥物,具體如下:
1、比如垂體後葉激素、前列腺激素等,因為這種不正當、不恰當的宮縮劑使用可能會造成早產、胎盤早剝、孩子宮內窘迫、急性產道損傷、子宮破裂等,所以這個藥不能輕易用;
2、對於抗腫瘤的藥,到晚期以後如果需要用抗腫瘤藥,一定要把妊娠終止以後再用。因為絕大多數的抗腫瘤藥都是有胚胎毒性;
3、緩瀉劑,比如番瀉葉、果導片,這種強烈的寬腸、潤腸藥,可能會造成腸蠕動過多、誘發早產問題。所以宮縮劑、強瀉藥、抗腫瘤藥物在妊娠晚期以後是儘量不使用或者是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