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懷孕到生產需要做什麼檢查
從懷孕到生產,期間孕婦大約有9-12次產前檢查。第一次檢查叫做初診,主要是檢查孕婦的身體情況,以及是否為正常妊娠狀態。初診檢查項目比較多,包括血常規、尿常規、傳染病篩查、肝腎功能、心電圖、心臟彩超、肝膽胰脾超聲等,同時需要做腹部或者陰道超聲和血HCG檢查,以排除宮外孕。
接下來28周前,孕婦基本每月做一次常規產檢,包括血常規、尿常規、宮高、腹圍測量、胎心聽診等一般檢查。11-13周時做NT檢查胎兒頸部透明層厚度,16-19周做唐氏篩查,22-24周做胎兒大排畸檢查,主要目的是確定胎兒各系統發育無畸形,染色體無異常。唐氏篩查結果不理想時,需要行無創DNA檢查或產前診斷羊水穿刺。
28-37周內,孕婦應2周行一次產檢,產檢內容為一般檢查,監測胎兒生長發育和母體情況。37周後孕婦應每周進行一次血尿常規、B超、胎心監護等檢查,主要判斷胎兒體重、羊水情況、胎兒體位等,同時再進行一次傳染病篩查和陰道分泌物GBS檢查,決定選擇順產還是剖宮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