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唐氏篩查什麼時候做
正常情況下應該在16-18周之間去做唐篩,唐篩的目的是初步篩查胎兒有沒有因為遺傳所引起的畸形問題。
做唐篩要看是高風險的,還是低風險的情況來進行判斷,特別是現在高齡初產的增加,35歲以上的初產婦增加,胎兒畸形的發生率也就增加,所以可以及時去做唐篩,如果是做無痛的外周血DNA檢測,可以適當的晚一些,在20周左右即可。如果是已經在唐篩發現有問題,就會建議做無痛的外周血DNA篩查或者做絨毛、羊膜腔的穿刺,取出孩子的一些組織,像絨毛組織或者羊水,做細胞學檢查看一下有沒有問題,來判斷是不是有遺傳方面的畸形。
做唐氏篩查時無需空腹,但與月經周期、體重、身高、準確孕周、胎齡大小有關,在篩查前時孕婦需要提供較為詳細的個人資料,包括出生年月、末次月經、體重、是否胰島素依賴性糖尿病、雙胎,以及是否有吸菸、異常妊娠史等,由於篩查的風險率統計中需要根據上述因素作一定的校正,因此在抽血之前填寫化驗單的工作也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