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生完孩子後血糖標準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產後,其血糖判斷標準與普通人診斷標準一樣,通常醫生會叮囑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婦,在產後42天進行產後複查時,同時到內分泌科進行檢查,重新評估糖耐量狀態,不同檢查其判斷標準不同,常見分析如下:
1、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如果空腹血糖>7.0mmol/L或服糖2小時後血糖>11.1mmol/L,則達到糖尿病狀態。如果空血糖在6.1-7.0mmol/L,通常認為空腹血糖受損,如果服糖2個小時後的血糖≥7.8mmol/L,但<11.1mmol/L,這時通常認為糖耐量減低,屬於糖尿病前期狀態。如果都沒有達到上述標準,則屬於糖耐量正常狀態;
2、糖化血紅蛋白:如果糖化血紅蛋白在6.5%以內,則沒有到達糖尿病的診斷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