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流後注意事項及調理
藥物流產後需定期檢查,必要時予以醫學干預,具體如下:
1、孕囊排出:如果藥物流產當天可以觀察到孕囊排出,建議2周後進行B超複查,排除宮腔殘留。如果存在較大的宮腔殘留,需予以手術清宮。針對較小的宮腔殘留,可採取藥物治療,比如前列腺素類藥物促進宮縮,有時也可將小的殘留物排出體外;
2、孕囊未排出:如果藥物流產當天未見孕囊排出,通常建議1周後複查。如果B超複查顯示仍存在孕囊或較多殘留,需及時予以手術清宮,較小殘留也可以使用藥物治療。
藥物流產後還需注意陰道出血、腹痛等情況,如果存在持續性陰道出血,尤其是伴有腹痛,需予以B超檢查、婦科檢查,排出藥物流產後感染的可能。如果婦科檢查發現子宮壓痛、附件區增厚及壓痛,可能出現藥物流產後感染,但B超檢查通常不會發現特殊表現,臨床需及時予以抗生素抗感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