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幾個月後不能打掉
女性意外妊娠,決定終止妊娠的時候,任何時候採取各種適合自己的醫療手段,都是可以達到目的。3個月以內可以做人工流產,3-6個月可以做中期妊娠引產,6-10個月可以做晚期妊娠引產。
如果由於避孕失敗而導致意外的妊娠,也是有一些補救的措施的,比如人工流產、藥物流產或者中期引產等。對於人工流產術可適用於在懷孕10周以內要求終止妊娠的女性,而藥物流產則適用於在懷孕7周以內要求終止妊娠的女性。當妊娠的周數過長,遠遠大於7周,甚至10周以後,則需要酌情採用住院之後的藥物引產或者中期引產。儘管這樣的引產方式都能夠成功地進行終止妊娠,但是需要考慮到當懷孕28周後就已經進入早產的範疇。因此即使是中期引產,如果沒有特別嚴重的影響新生兒預後導致嚴重不良結果的先天性疾病或者重大的畸形發生的情況下,在懷孕28周以後是不允許進行引產手術的,否則非常有可能出現人為的早產,早產兒卻依然能夠成活。這個時候將會對早產兒造成極大的傷害。無論是從倫理的角度上來講,還是從早產的危險上來講,都是非常不適宜的。所以當妊娠達到28周以後,就沒有辦法通過人為的意願來終止妊娠。
女性流產後至少要休息1個月,加強營養補充,均衡飲食,葷素搭配,多補充富含維生素、胺基酸、膳食纖維、無機鹽、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食物。忌食辛辣、冷涼的食物,少吃油炸或高脂肪食物。還要注意防寒保暖,1個月內禁止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