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性紅斑狼瘡合併妊娠怎麼辦
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在疾病控制以後沒有活動性病變,臟器沒有嚴重損害時可以懷孕並分娩。在懷孕以後要定期隨診,到產科和風濕免疫科進行複查,隨時了解疾病狀態。
除此之外,有些藥物在懷孕時不能服用,比如甲氨蝶呤,通常要停服半年以後才可以懷孕,其它的藥物也要根據藥品說明書進行服藥。
當妊娠以後需要多學科的聯合診治,密切監測系統紅斑狼瘡的病情變化,了解是否能夠繼續妊娠或者終止妊娠。
在風濕免疫科和產科大夫的協作下,系統性紅斑狼瘡的患者完全能夠達到一個滿意的狀態,順利的產下胎兒,保證孕婦和胎兒的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