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死在腹中幾天不取出有危險
胎死腹中建議觀察不超過2周,胎兒在腹中對於胎死腹中超過2周會有危險,要及時給予引產終止妊娠,儘早將胎兒排出體外。
如果出現死胎的情況,孕婦會自覺胎動停止,子宮停止增長,檢查的時候聽不到胎心音,子宮的大小和停經的周數也不相符。胎死宮內2周以上,有可能會造成局部凝血功能障礙,甚至全身凝血功能障礙,有時引產以後會增加產後出血的風險。孕16周以上要給予孕中期引產,多選擇羊膜腔內利凡諾注射。如果羊水量少,無法行利凡諾注射,可以採取前列腺素引產。孕16周之前胎死腹中,採取藥流結合清宮,先服用米非司酮以及米索前列醇,胚胎排出之後再清宮。
如果孕婦超重或者肥胖,生育時年齡過小或者過大,也可以使死胎的風險率明顯增加,所以孕期孕婦要注意均衡飲食,定期產檢,以免導致嚴重的問題。手術後如果出血量大於平時月經量或者出血時間比較長,要警惕是否有宮腔內殘留並及時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