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34周不建議保胎的原因是什麼
對於先兆早產的孕婦,達到34周就不再進行保胎。目前國際上認為34周的孩子各個系統臟器的發育已經接近足月,它的存活能力比較好,如果這個時候分娩,胎兒的生存能力等各方面基本接近足月,不需要進行特殊處理。
針對早產的保胎藥物都有一定的副作用,常用的β受體激動劑以及前列腺素受體拮抗劑、鈣拮抗劑等,每一種藥物都有副作用。34周之前胎兒存活能力欠佳,要在適當的時間保胎,主要是為了促胎肺成熟。
而在持續應用保胎藥物的過程中,會發生比較嚴重的肺水腫、血糖升高等併發症。因此妊娠34周以後胎兒的成熟程度較好,不建議再進行保胎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