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氨酶多高不能化療
轉氨酶升高是腫瘤患者或者化療過程中,較常見的一類不良反應。通常轉氨酶多高不能化療需根據患者是否存在肝轉移進行區分,具體如下:
1、無肝轉移:通常對於轉氨酶的要求是不能超過正常值上限的2.5倍。如果醫院規定谷丙轉氨酶正常值是0-40u/l,40u/l為上限,上限2.5倍為100u/l。所以如果化驗轉氨酶超過100u/l,這種情況需要暫停化療,應用護肝降酶的藥物,降到100u/l之內再開始化療。此處轉氨酶重點觀察谷丙轉氨酶以及穀草轉氨酶數值,其他的酶類,如轉肽酶、鹼性磷酸酶等均為反應慢性肝損傷的指標,在化療過程中並不是重要參考依據;
2、有肝轉移:這種情況即便不治療、不用藥,肝酶都會升高。所以要求肝轉移患者化驗上限數值,不能超過正常值的5倍。如果40u/l為上限,只要在200u/l以內即可接受化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