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絕經需不需要治療
42歲絕經需不需要治療,實質上取決於患者對自身的要求。現在的社會條件下,建議如果有隨診條件,還是可以採用激素替代治療,至少45歲後,才可以考慮或不再用激素替代,以及換用激素替代的劑型。女性如果40周歲後出現絕經,不叫卵巢早衰,只有40歲之前出現絕經,才稱為卵巢早衰。實際上42歲絕經已經不在卵巢早衰的範圍內,但是女性平均的絕經年齡是48.5歲,對於中國人來講,42歲絕經偏早。如果此時絕經,無論從心理上,還是從生理上都有不良的影響,所以可以採取激素替代,排除患者有激素替代的禁忌證後,可以採取雌孕激素的序貫治療,也可以採取雌孕激素的持續性治療。可以讓月經周期性的來潮,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對患者都會有正面的影響。
每個周期吃上藥,停藥後也會有月經來潮。所以在此年齡段,如果出現絕經會用藥,再接著模擬月經周期,產生每個月的月經周期。到一定的年齡後,或接近平均絕經年齡時,就可以換用激素替代的劑型。此時主要目的就是維持心腦血管系統的健康,預防骨質疏鬆,可以不需要在每個月月經周期來潮,只需維持激素水平即可,此時可以換另外一種劑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