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30周做什麼檢查
孕30周時一般進行常規檢查,包括宮高和腹圍測量,同時通過四步觸診,了解胎兒在宮腔內的大小、位置,以及胎兒的胎頭是否入盆等情況。還需通過都卜勒胎心儀,在孕婦腹部、胎背部位聽取胎心搏動,以判斷胎心搏動是否正常。妊娠早期,一般每4周進行一次產科檢查。妊娠28周,即進入圍產期後,需每2周進行一次產科檢查。
妊娠足月,即孕37周後,每周需進行產科檢查,每次檢查項目有所不同。平時需進行常規檢查,包括宮高、腹圍測量、胎心聽診等,28周後需進行胎方位檢查,了解胎兒大小與孕周是否相符。在孕32周和37周,需進行超聲檢查以及骨盆測量,以判斷胎兒大小與骨盆是否相稱,才可初步判斷胎兒是否可經陰道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