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懷孕到生產需要做什麼檢查
從剛開始懷孕到分娩,在孕期需要做大約有9次左右的產前檢查,第一次的腸鏡檢查叫做初診,這一次檢查要做的項目比較多。要進行血液檢查,包括血常規、尿常規、肝腎功能、心電圖等等全面的身體檢查,了解身體的基本情況,同時要做血壓的測量。之後還要通過超聲來判斷確認為懷孕,在12周要做NT檢測來排除胎兒染色體的異常,妊娠期在28周以內大約1個月要進行一次產前檢查,檢查的項目包括宮高、腹圍測量,來了解胎兒的大小與孕周是否相符,還要分別要有幾次超聲檢查。另外每次產檢還要進行胎心的聽診,來判斷胎兒在宮腔內的安危情況。在28周以後每兩周就要進行一次產前檢查,而在妊娠足月就是37周以後,產前檢查的次數要增加到每周一次,來了解胎兒在宮內的安危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