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檢查是什麼項目
產前檢查的項目有很多,整個孕期內都要進行定期的產前檢查,不同孕周有不同的產檢項目,具體如下:
1、妊娠初期:一定要進行尿或者是血液的妊娠試驗檢查,也就是來確認懷孕,之後要做超聲檢查,來確認是否為宮內懷孕,並且要看到胎心搏動和胎芽的存在,才能確認是正常的宮內妊娠;
2、妊娠12周左右:要進行超聲下的NT測量,也就是初步判斷胎兒染色體發生異常的風險;
3、妊娠早期:要進行全面的血液檢查,包括血常規以及甲狀腺功能、肝功能、腎功能、血糖、血脂的檢測,有利於對於孕婦基礎身體狀況的了解。如果有高血壓、糖尿病等基礎疾病,可以及時發現,並且在整個孕期進行密切觀察;
4、妊娠22-23周、27-28周:要分別進行2次的胎兒大畸形篩查,即大排畸和小排畸,超聲篩查可以發現大多數的胎兒畸形,尤其是致死性的畸形;
5、其他:每4周要進行一次常規的產科檢查,包括宮高、腹圍的測量、胎心的聽診,來判斷胎兒目前生長發育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