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做胎監最好
常規產前檢查要求從懷孕36-37周開始進行胎兒監護,正常情況下是每周一次。
胎兒監護的目的是通過外在的胎心監護曲線,間接判斷胎兒在宮腔內的安危狀況,對於有妊娠期糖尿病或者糖尿病合併妊娠的孕婦,則需要更早的進行胎心監護的檢測,一般要求在懷孕32-34周開始進行監護。對於需要進行胰島素注射控制血糖的孕婦,需要達到每周兩次胎心監護的狀態,才能夠確保胎兒的安危狀況。除此以外,在已經發動宮縮或者出現胎動異常的情況下,也需要進行胎心監護,明確胎兒在宮內的安危狀況。胎心監護時應該取側臥位,最好是左側臥位,避免平臥位,以免影響胎盤血液循環。
做胎心監護時要注意前一天避免熬夜以及壓力大,去醫院以後休息一會,等待孕婦心率正常以後再進行胎心監護,以免孕婦過度活動以後心率加快,也會影響寶寶的心率,容易出現胎心監護不過關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