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常見的原因
判斷輕微食物中毒,主要是在進食該食物之後,0.5-1小時後出現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的症狀,常見原因如下:
1、食物本身毒性所致:比如某些毒蘑菇,吃了之後會出現一些水樣腹瀉或者噁心、嘔吐,還有扁豆沒有制熟吃,會出現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的症狀。輕微食物中毒比較沖,主要表現為消化道的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症狀,沒有明顯的脫水或者休克症狀。但重度食物中毒或者是有些比較嚴重的毒性物質引起,可能會導致病人出現神經麻痹,甚至心律失常,或者導致病人休克、猝死;
2、食物受污染所致:食物中毒還可能是受到污染的食物,比如食物出現細菌污染,這種情況一般潛伏期比較長,一般需要4-6個小時,有個細菌繁殖的時間,然後表現為發燒、噁心、腹痛、腹瀉,可能還有菌血症或膿毒症,甚至可能導致病人休克。
因此,生活中要儘量將食物烹煮熟,如扁豆,對於隔夜或容易遭受細菌污染的食物,儘量少食用或不要食用,以免發生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