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需要輸液嗎
食物中毒是否需要輸液與其中毒程度相關,具體如下:
1、輕度食物中毒:若沒有出現嚴重消化道症狀,比如噁心、嘔吐、腹瀉以及明顯的脫水症狀,通過口服補液鹽或抗生素治療便可以痊癒,無需輸液;
2、中、重度食物中毒:若出現嚴重消化症狀,比如頻繁噁心、嘔吐、腹瀉、黏液膿血便,甚至出現發熱等全身中毒症狀,或已經出現脫水等低血容量休克狀態時,需進行輸液治療,即通過靜脈輸入營養物質,積極補充血容量,維持水、電解質、酸鹼平衡。
發生食物中毒之後,患者會出現劇烈嘔吐、頻繁腹瀉,腹瀉量有時1天可高達10餘次。初期表現為稀水便,後期可能出現黏液膿血便,伴隨劇烈嘔吐、腹瀉,以及不能夠經口進食症狀。患者還可能出現明顯脫水錶現,如血壓下降、心率增快、極度口渴、尿液減少、汗液減少、眼窩凹陷、皮膚彈性變差等。若出現此類表現,高度提示患者已經出現脫水現象。應積極給予靜脈輸液及對症治療,若嘔吐劇烈需給予甲氧氯普胺、B族維生素類藥物進行止吐治療;對於腹痛明顯患者,可以給予顛茄片或山莨菪鹼肌注,進行解痙、止疼治療;還需給予患者喹諾酮、氨基糖苷類、頭孢三代菌素等抗生素進行抗感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