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檢的時間要求
孕檢有具體時間要求,在不同時間,要做不同檢查,具體內容如下:
1、月經推遲幾天:如果在家測尿妊娠試驗陽性2條槓,要來醫院做第一次孕檢,包括血尿常規、肝功能、生化血糖、TOUCH檢查以及甲狀腺功能等;
2、孕6周:要做第2次孕檢,做B超除外宮外孕;
3、孕11-13周加6天:要做第3次孕期檢查,主要是做B超測量NT值;
4、孕16-18周:主要是檢查胎無創DNA或者生化唐篩,作為胎兒染色體異常的篩查檢查;
5、孕22-24周:做B超篩畸檢查,除外胎兒畸形;
6、孕24-28周:進行OGTT檢查,除外孕婦妊娠期糖尿病,這個階段有時要做第2次B超篩劑畸複查;
7、孕28周之後:一般15天檢查1次,判斷胎兒發育情況,孕婦血壓情況等;
8、孕32周:做B超檢查以及骨盆測量;
9、孕34周:一般要進行常規的胎心監護檢查,判斷胎兒宮內安危情況;
10、孕36周:1周檢查1次,檢查內容主要也是檢查孕婦血壓,聽胎心、胎心監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