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周了寶寶還沒有動靜怎麼辦
懷孕40周即到了預產期還沒有動靜,這類孕婦產科醫生建議需定期複查。根據產科醫生的建議去做相應的產檢,1周做一次或者1周做兩次,通過產檢對寶寶的狀態進行監測,做B超對寶寶的生長情況做評估。如果合併有妊娠期高血壓、糖尿病,醫生會建議到了孕40周的孕婦入院,做相應的催產處理;如果沒有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壓等合併症,對於這部分孕婦,醫生建議可以繼續觀察到孕41周,再做相應的催引產處理。
在等待過程中,如果臨產就要隨時掛急診入院去待產、分娩。如果在產檢的過程中,發現有不利於順產的因素,比如胎位異常,由頭位變為臀位、斜位、橫位等,這些胎位都屬異常胎位不適合順產,或者合併臍帶繞頸3周以上、羊水過少、胎盤前置等情況,需遵醫囑及時的做剖宮產終止妊娠。
在待產的過程中,還要注意對胎動的監測,這是孕婦自我監測的最直接、最良好、最經濟的方法。通過孕婦主觀去監測胎動,對胎兒的安危比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