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2個月可以吃藥打掉嗎
懷孕2個月,大多數不能通過吃藥打掉胚胎,也就是不適合做藥物流產。藥物流產一般主要是針對停經在49天以內,並且在超聲下的胎囊直徑<2cm的女性。因為如果胎囊較大,通常可能會出現藥物流產失敗。
藥物流產本身的成功率,一般只有80%-90%。如果胚胎過大,會造成胚胎殘留,蛻膜組織的殘留也會相對較多。所以,一般懷孕2個月不建議進行藥物流產。
藥物流產主要是針對早期妊娠,如果女性沒有米非司酮,以及米索前列醇這兩種藥物的過敏史和禁忌證,胎兒的大小符合以上提到的情況,就可以進行藥物流產。
如果女性患有肝功能疾病或者腎功能異常,不能服用米非司酮,也就不能進行藥物流產。
如果女性患有青光眼、哮喘等,或者嚴重高血壓等前列腺素製劑的禁忌證,不能服用米索前列醇,也就不能進行藥物流產。所以在藥物流產之前,要進行一個全面、充分的評估,並不是所有女性都可以做藥物流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