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能吃布洛芬嗎
布洛芬的藥品說明書明確表明,在妊娠和哺乳期禁止使用布洛芬,也就是說在哺乳期不能使用布洛芬。
布洛芬是一種非甾體類的解熱止痛藥,主要具有抗炎、解熱、鎮痛的效果。其可以通過抑制環氧化酶,減少前列腺素的合成,達到解熱、鎮痛的目的。
但是布洛芬具有一定的副作用,主要表現為可以引起消化不良、噁心、嘔吐、皮疹、轉氨酶升高、哮喘等反應。
同時還可以引起血小板聚集,鹽以及液體瀦留,同時還會導致充血性心力衰竭、哮喘等嚴重的不良反應,所以在哺乳期禁止使用。
如果在哺乳期,因為病情需要,一定要選擇布洛芬的時候,需要停止母乳餵養。一定要等到布洛芬停藥以後,完全從體內代謝乾淨,才可以恢復哺乳餵養。
布洛芬的一次性給藥半衰期是1.8-2小時,在體內服用後24小時,可以基本清除。如果在哺乳期,因病情需要服用布洛芬,一定要在停藥後,最少48小時後,才可以恢復哺乳,這樣才能保證乳兒的安全。
所以在哺乳期,應該儘量避免使用布洛芬,或者在哺乳期不能使用布洛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