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都要做什麼孕期檢查
在整個孕期,孕婦要經歷一系列的產前檢查,首先在妊娠早期,孕婦需要做超聲來確定是宮內懷孕,排除宮外孕。在妊娠12周要測量N T值也就是胎兒頸後透明層的厚度,判斷胎兒是否有染色體異常。另外在16-18周需要做唐氏篩查的生化學指標檢測,在22-23周,要做第一次胎兒畸形的篩查。27-28周要做第二次超聲的胎兒畸形篩查。在30周以後,可以定期的進行宮高腹圍的檢測以及胎心的聽診。在32-34周之後,需要定期做胎心監護,來判斷胎兒在宮內是否有缺氧的情況發生。另外,32-37周還有兩次必要的超聲檢查,判斷胎兒生長發育的情況與妊娠周數是否相符,以及羊水和臍血流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