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42天複查什麼
產後6周即42天,產婦身體各方面機能都應從懷孕狀態恢復到未孕狀態,因此,產後42天應檢查身體機能是否恢復正常。需檢查生殖系統有無恢復正常,通過對子宮附件、盆腔、陰道、宮頸的檢查,觀察是否恢復正常。關注盆底是否損傷,以及其恢復情況,此外,還可以通過腹部觸診,診斷子宮復舊的情況。觀察雙側乳房是否發生脹奶、淤奶,甚至乳腺炎。最後需觀察孕婦整體體重是否增加過多,是否伴有高脂血症、高血壓、浮腫,或下肢靜脈血栓、心臟功能不好等。
通過醫生視診、觸診,以及必要輔助檢查,如婦科檢查、婦科B超、抽血化驗,包括化驗血常規、肝腎功,以及血糖等,排除妊娠期合併症是否還存在殘留,如孕期高血壓、糖尿病,以及甲狀腺功能減退等內科疾病,建議到內科科室進行相關疾病的診治。應重點觀察嬰兒發育情況,嬰兒的發育情況屬於兒科的檢查範圍,包括嬰兒的一般狀態與神經系統各種反射是否正常,黃疸是否比較嚴重等。通過各項指標的測試,評價母兒的綜合的情況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