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面骨折多長時間能走路
腳面骨折後4-6周左右即可嘗試用腳跟走路,8-10周可逐漸負重行走,而12周左右即可完全恢復正常走路。
腳面骨折一般多見於腳中跖骨頭的骨折,故癒合相對較快。但開始需固定4-6周,使得骨頭有充分的穩定環境,讓骨頭生長癒合。一般過了4-6周,骨折達到相對比較穩定的臨床癒合情況後,開始可用腳跟走路,前腳掌儘量少受力,逐漸增加負重。但完全正常走路,至少需6周後再恢復8-10周。因8-10周後可增加負重,甚至全體重負重。真正完全癒合應該達3個月,12周左右達骨性癒合,即可完全正常行走。
建議早期6周達臨床癒合後,走路需注意負重的力量,不可負重過多,讓骨折有一個適應過程。注意骨折部位的癒合情況,不要碰水,不要隨意運動,以免骨折部位發生移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