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後的康復治療
骨折後的康復治療,對於骨折的治療一般分幾個原則,第一是復位,第二是固定,第三是功能鍛鍊。即使骨折手術做的非常好,骨頭解剖復位,骨頭完全癒合了,但是如果骨頭癒合了,腿或者手的功能不滿意,治療也是失敗,所以骨折以後的康復治療是非常重要的。以膝關節髕骨骨折為例,其康復治療,如果做完手術以後骨折固定的比較牢固,剛做完手術之後,主要的功能鍛鍊是肌肉的等長收縮,就是膝蓋不打彎兒,通過腳踝的背屈、跖屈、伸屈活動,活動小腿的肌肉,大腿也可以繃勁來增加局部鍛鍊,減少血栓,降低肌肉萎縮的程度。
再過2-3周之後,骨折相對穩定以後可以做小範圍的屈伸活動,90°之內的屈伸活動,可以走路、踩地,直著腿可以踩地,但是不能用力下蹲。再過2-3周之後,到4-6周的這段時間做康復鍛鍊。過了6周複查以後骨折沒問題,達到臨床癒合以後可以慢慢屈膝超過90℃,可以慢慢恢復到正常的膝關節屈曲角度,同時可以練下蹲,練肌肉的力量,練膝關節活動度。到8-10周或者12周,慢慢可以恢復正常的生活,這是循序漸進的過程。
早期要預防肌肉萎縮,預防關節的粘連,中期練活動度,但是要減少,不要讓骨折的骨頭太多負重。晚期過了臨床癒合的時間,下肢6-8周,上肢4-6周以後可以適當用力來恢復力量,恢復活動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