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二級以上併發症指的是什麼
按目前我國採用的血壓分類和定義,根據血壓升高水平,將高血壓分為1級(輕度)、2級(中度)和3級(重度)。高血壓的最高級別為3級,高血壓2級以上就是3級,3級高血壓(重度)為收縮壓≥180mmHg和(或)舒張壓≥110mmHg。
3級(重度)高血壓可出現高血壓急症,如高血壓腦病、腦出血和蛛網膜下腔出血、腦梗死、心力衰竭、急性冠狀動脈綜合徵、主動脈夾層等。高血壓無論1級、2級和3級都是心血管疾病的重要危險因素,都要採取綜合治療措施使血壓達標。
為避免高血壓急性併發症的發生,對於3級高血壓要在1小時內血壓控制的目標,為平均動脈壓的降低幅度不超過治療前水平的25%,在隨後的2-6小時內將血壓降至較安全水平,如果可以耐受這樣的血壓水平,在以後24-48小時內逐步降壓達到正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