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結核藥多久複查一次
吃結核藥通常1個月複查1次即可,結核藥常用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醯胺、乙胺丁醇等,具有一定肝腎副作用,需注意通過血常規檢測肝腎功能。剛開始吃結核藥時可以2周檢查1次,若病情較平穩,1個月複查1次肝腎功能即可。此外結核病人進行抗結核治療以後,可每2個月複查1次胸部X線片或CT,以了解抗結核藥療效,查看肺內結核病灶是否吸收,有無加重或減輕,以指導抗結核用藥的調整。
吃抗結核藥第2個月、第5個月、第6個月時,應進行痰培養或痰塗片找結核菌。如果痰培養陰性或者痰找結核菌陰性,說明病人不再排出結核桿菌,則傳染性下降。結核治癒以後,通常需隨訪1年以上,可早期發現結核復發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