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率110次/分要不要復檢
心率110次/分時需要復檢,因為已超出正常心臟跳動頻率範圍。心率標準範圍是60-100次/分,超過100次/分稱為心動過速,而低於60次/分稱為心動過緩。但並非心動過速和心動過緩均屬於病理狀態,因為心臟作為重要生理器官,心率每時會有所變化。
影響心率的因素較多,包括情緒、心理因素,體檢時患者可能情緒較為緊張,或受空腹狀態等因素影響,心跳比平時增快。心率100次/分以上時,可選擇進食或靜息休息後進行複測,如恢復至60-100次/分,則屬於正常心率範圍。如果心率持續為110次/分,建議進行心電圖檢查,判斷是否有心律失常發生。對於竇性心動過速,則考慮仍然與緊張情緒有關,可繼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