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八個月可以打掉孩子嗎
懷孕八個月基本上是懷孕30周以上,這種情況如果沒有醫學指征,我國法律是嚴禁做引產手術的。因為28周以上就進入圍產期,醫學指征是比如孩子有致死性的先天畸形、胎死宮內,母親因併發症不適合繼續妊娠或嚴重的高血壓疾病,可以考慮引產。否則引產會有一系列風險,比如分娩期的併發症,產後出血、羊水栓塞,甚至可能有切除子宮的風險。宮頸裂傷、胎盤胎膜殘留對母親的健康導致一系列的影響。懷孕8個月除非是有醫學指征,否則我國法律是嚴禁的,引產手術會有比較嚴重的併發症發生,對母親健康造成比較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