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功能Ⅲ級能恢復Ⅱ級嗎
心功能Ⅲ級經過科學治療,日常進行維護、保養可以恢復至Ⅱ級。心功能分級一般採用紐約分級,這是對於心衰患者而言較為常用的分級方法,簡稱為NYHA(紐約心臟病協會)分級,可以分為Ⅰ級到Ⅳ級。Ⅰ級是較好的心功能狀態,Ⅳ級屬於較差的心功能狀態。在NYHA分級中,主要根據主觀的表現進行判斷,具體如下:
1、Ⅰ級:通常能夠應付日常大部分活動,沒有任何喘憋發作;
2、Ⅱ級:輕度的體力活動受限;
3、Ⅲ級:中度的體力活動受限;
4、Ⅳ級:通常在靜息狀態下有明顯的喘憋不適,無法進行任何活動。
心衰發作時患者的心功能分級通常為Ⅲ級、Ⅳ級,經過強心、利尿、擴血管等改善症狀的藥物治療後情況好轉,可能能夠恢復到正常的生活質量。再次進行心功能評級中,可能從Ⅲ級恢復到Ⅱ級,甚至恢復到Ⅰ級。因此對於心功能的判斷,要採用動態的評估方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