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生期心肌病診斷標準
圍生期心肌病的診斷標準,通常要符合以下幾個方面:
1、發病時限:即患者以往並沒有心臟病的基礎疾病,在妊娠後3個月以及產後6個月內出現心衰,以心肌受累為表現的心臟病;
2、心衰表現:可以是典型的左心衰竭症狀,比如有喘憋、呼吸困難、雙下肢浮腫;
3、符合擴張型心肌病的診斷標準:心臟超聲符合擴張型心肌病的診斷標準,心臟普遍增大,心臟收縮功能,即EF指數明顯下降,大部分<40%,以及心肌變薄。
符合上述症狀後才考慮患者可能是圍生期心肌病,在臨床查體中患者可能是典型的心衰症狀,部分患者可能還會合併心律失常、心跳增快、室性心律失常,如早搏。部分患者可能會伴有左室血栓形成、腹壁血栓,可能血栓脫落後會引起腦栓塞或者其他部位栓塞,可能會使病情嚴重。所以治療主要還是針對心衰進行治療,營養心肌、注意休息,部分患者可能經過積極治療心臟功能可以恢復,心臟可以縮小,但是需要後續繼續隨訪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