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粒細胞性白血病的治療方法主要有哪幾種
急性粒細胞性白血病的治療方法包括一般治療、對症治療、手術治療等。
一、一般治療
平時需要患者多注意臥床休息,注意口腔、皮膚及肛周衛生,以免增加感染幾率。
二、對症治療
1、誘導緩解治療:DA方案(柔紅黴素聯合阿糖胞苷)是目前國際推薦的急性髓性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除外)的一線標準治療方案。總緩解率60%-70%,近年來國際推薦增加柔紅黴素劑量,可使初值緩解率提升至80%-90%。
2、緩解後治療:初治患者經誘導緩解後一般經過4-6個大劑量阿糖胞苷強化治療後接受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對於無法接受移植的患者還需要經過1-2年的鞏固和維持化療。目前認為除早幼粒細胞白血病以外,大多數有條件的患者應在強化治療後接受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
3、中樞神經系統白血病的防治:中樞神經系統存在血腦屏障導致化療藥物無法進入。因此在誘導緩解後,均應接受6周期左右的鞘內注射預防中樞神經系統白血病。如果腦脊液中發現白血病細胞,或不能解釋的顱壓升高,蛋白定量升高等應增加鞘注的密度,直至腦脊液檢查陰性再持續8次左右。
4、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是急性粒細胞白血病的一種特殊類型,也是目前唯一可以治癒的急性白血病。目前推薦使用全反式維甲酸聯合砷劑進行雙誘導治療。達到完全緩解後以維甲酸和砷劑交替鞏固12-18個月,如微小殘留病檢測持續陰性則可以停止治療。早幼粒細胞白血病的長期無病生存率達到90%以上,低危組患者一般不需要強化治療,不需要造血幹細胞移植。
三、手術治療
1、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首次完全緩解期的急性粒細胞白血病患者應當根據疾病細胞遺傳學和分子生物的特徵及緩解深度來決定緩解後的繼續治療措施。一般認為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ETO融合基因陽性的急性白血病經治療達到分子生物學緩解,且沒有其他高危因素,不推薦接受移植。其他類型的急性白血病大多預後不良,即使常規化療達到緩解,但長期穩定維持困難。因此建議在第一次緩解後接受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
2、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年齡≤60歲的急性髓系白血病患者,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的療效明顯不如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對於具有良好細胞遺傳學預後因素的急性髓系白血病患者,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的療效優於單純化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