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結核病的內容
防治結核病的內容包括:
一、全程督導化學治療,全程督導化學治療是指肺結核病人在治療過程中每次用藥都必須在醫務人員或經培訓的家庭督導員的直接監督下進行,因故未用藥時必須採取補救措施,以保證按醫囑規律用藥。督導化療可以提高治療依從性和治癒率,並減少多耐藥病例的發生。
二、病例報告和轉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肺結核屬於乙類傳染病,各級醫療機構要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準確、完整的報告肺結核疫情,同時要做好轉診工作。
三、病例登記和管理,由於肺結核具有病程長、易復發和具有傳染性等特點,必須要長期隨訪,掌握病人從發病治療到治癒的全過程,通過對確診肺結核病例的登記達到掌握病情和便於管理的目的。
四、卡介苗接種,普遍認為卡介苗接種對預防成年人肺結核的效果很差,但對預防常發生在兒童的結核性腦膜炎和粟粒性肺結核有較好的作用。
五、預防性化療,主要應用於受結核分枝桿菌感染易發病的高危人群。
以上就是防治結核病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