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危險分層標準最主要的依據是什麼
高血壓的危險分層,通常會結合四個方面進行考慮,高血壓本身所處的水平是1級、2級或3級,同時要考慮高血壓患者所合併的危險因素,以及合併的靶器官損害和臨床疾病,需要共同來進行考慮,分層會分為四型,包括低危、中危、高危、極高危等,通常危險因素包括以下方面:
1、包括年齡、體重、血脂、血糖、同型半胱氨酸水平;
2、靶器官損害包括心、腦、腎等方面,心臟方面就是看心電圖或者心臟超聲,有無左室肥厚的依據。腎臟方面就是看有無尿蛋白、血肌酐水平的升高,外周血管有無動脈硬化的證據,包括頸動脈硬化等,或者通過肢體動脈的檢查,ABI和PWV的指數是否升高等;
3、合併的臨床疾病也是包括心、腦、腎、外周血管、眼底等,心臟方面包括冠心病、心梗、心衰、房顫等。而腎方面則是尿蛋白進一步升高,血肌酐水平進一步升高。外周血管性的疾病,包括下肢血管狹窄、眼底動脈的動脈硬化、糖尿病等。
合併的危險因素或者靶器官損傷、臨床疾病越多,其危險分層就越高。同時要強調,無論血壓水平多高,一旦合併了臨床疾病,都屬於極高危患者,需要積極進行血壓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