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藥物吃了會怎麼樣
不建議服用過期藥物,服用過期藥物的常見表現包括噁心、嘔吐及嗜睡等,具體如下:
1、服用過期藥,若量較大會出現噁心、嘔吐,甚至於心悸、心慌,部分人會出現腹瀉、腹痛、腹脹,還可能會出現神志性改變;
2、若長期服用過期藥,對消化道的副作用較為明顯。部分藥物為精神類藥物,可能會出現藥物反應相對較重,如頭暈、噁心,甚至會出現嗜睡等相應藥物所起的加強症狀。因此一般建議口服藥物之前檢查日期,不可服用過期藥物;
3、部分人誤服一次或兩次,若發現,可用手指摳嗓子將其催吐出來。部分人發現較晚,已經徹底咽下,偶爾一次通常不會有症狀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