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要吃多久的藥
精神疾病是一種慢性疾病,例如精神分裂症,建議吃藥的時間不能低於2-3年時間,精神分裂症發病,及時使用高劑量抗精神病藥物,維持治療在1-2個月,在患者急性精神症狀控制以後,繼續使用目前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維持1個月左右,病情得到緩解以後逐漸減量,然後進行維持治療。
維持治療的時間在症狀緩解以後,建議不少於2年時間,目的是為了減少病情復發和病情再次波動而住院,在此階段,抗精神病藥物可以逐漸減量,但不能自行停藥。
通過以上時間在2-3年之內,可以逐漸減少藥物到停藥,也就是患者服用時間建議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