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輸血的四個原則是指安全、科學、有效、合理。現根據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制定了全血和成分血使用的六個通則:

1、不可替代原則:是指只有通過輸血才能緩解病情和治療患者疾病時,才考慮輸血治療;

2、最小劑量原則:是指對於臨床輸血劑量,應該考慮輸注可以有效緩解病情的最小劑量;

3、個體化輸注原則:是指醫生應該針對不同患者的具體病情,制定最優輸血策略;

4、安全輸注原則:是指輸血治療應以安全為前提,避免對患者造成額外的傷害;

5、合理輸注原則:是指醫生應該對患者進行輸血前的評估,嚴格掌握輸血適應證;

6、有效輸注原則:是指患者輸血後應該進行效果分析,為後續治療提供依據。

總之,按照現如今的輸血原則,應該為六個原則,即最小劑量原則、不可替代原則、個體化輸注原則、安全輸血原則、合理輸血原則以及有效輸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