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輸血的原則,參考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健康委員會頒布的全血和成分血使用當中的臨床輸血通則,其有六個原則,具體如下:

1、不可替代原則:只有通過輸血才能緩解病情和治療患者疾病的時候,才考慮輸血;

2、最小劑量原則:輸血的劑量要充分考慮能夠有效緩解患者病情的最小劑量;

3、個體化輸注原則:不同的病人、不同的病情,要選擇最適合病人的輸血治療;

4、安全輸注原則:輸血是以安全為前提,儘量避免對患者造成額外的傷害;

5、合理輸注原則:輸血前要進行評估,以及要嚴格掌握輸血的適應證;

6、有效輸注原則:應該對患者輸血後進行效果分析,評價輸血療效,為後續治療提供相應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