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產兒眼底篩查做幾次,取決於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程度。對於一個早產兒出生後4-6周,需要來做第一次早期的篩查,即矯正胎齡在32-34周,建議做第一次的眼底篩查。

如果眼底沒有問題或者還是一期病變,可能需要隔周再來查一查,直到視網膜已經發育正常。如果眼底有病變,可能要根據病變的程度來決定是需要給眼睛裡注射抗新生血管生長因子,還是需要打雷射,甚至於做冷凍。

根據不同的病情,選擇不同的治療方法,治療以後,後期需要回來複查,看病情的進展情況,所以,來複查的次數,取決於恢復的情況。

如果病情來的時候就已經很重了,需要進行玻璃體手術,還取決於手術以後的反應情況,讓眼壓儘可能不要影響神經發育,同時讓視網膜能夠儘量發育,此時複查的次數取決於眼底病變進展的程度。所以,早產兒篩查到底需要幾次,與病情的眼底情況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