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椎骨折和脫位是由於暴力作用所導致的損傷,可以分為直接暴力和間接暴力兩種類型。

一、直接暴力

當身體受到打擊或碰撞時,可能導致脊椎骨折和脫位。

二、間接暴力

1、高處墜落:當人從高處墜落時,脊椎可能會以頸、胸、腰椎為主發生骨折和脫位。這種情況下,如果足或臀部先著地,可導致脊椎過度屈曲。

2、物體衝擊:當重物從高處落下並衝擊頭、肩或背部時,可能給脊椎施加暴力,導致骨折和脫位。

3、事故:例如翻車或跳水等事故中,由於脊椎受到暴力作用而發生骨折和脫位。這種情況下,脊椎驟然過度屈曲,導致椎體壓縮成楔形。

注意,第1-第6頸椎,第11、第12胸椎,第1、第2腰椎等活動範圍比較大,是脊椎骨折和脫位的好發處。

參考資料:王紀坤,曹南娟,劉祖振.中西醫結合骨傷科學[M].北京:中國紡織出版社,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