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礙的診斷方法是什麼
精神障礙的診斷方法主要是遵循症狀、綜合徵、診斷這個過程的思維方法,具體的過程為首先要確定精神症狀,再根據症狀組合為綜合徵,然後對精神症狀和綜合徵的動態發展,結合發病的過程、病程、病前性格、社會功能等相關資料,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各種可能的診斷假設,然後根據可能性從小到大,逐一排除,最後作出結論性的診斷,並作出症狀性的診斷,結合病人做出病因性的診斷。
在診斷的時候往往要有內涵標準和排除標準,內涵標準有包括症狀學、病程標準、病情的嚴重程度標準,以及社會功能損害。其中症狀學的標準最基本,又分為必備的標準和伴隨的症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