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需要心臟復甦
心臟復甦是為了挽救呼吸、心跳驟停的患者生命而採取的搶救措施,只要出現呼吸、心跳驟停,就應該進行心臟復甦。在現代醫學中,不僅希望自主呼吸和自主循環恢復,還希望能夠對腦功能進行有效的保護和康復,使患者能夠恢復正常狀態,因此也將心肺復甦擴展為心肺腦復甦。如果出現心跳、呼吸驟停,可能會根據發生時間的不同導致相關症狀出現,症狀及步驟具體如下:
一、症狀:
1、如果出現呼吸、心跳驟停之後10秒鐘左右,會出現肢體抽搐和意識喪失;
2、如果呼吸、心跳驟停60秒,會出現呼吸停止和瞳孔散大;
3、如果出現呼吸、心跳驟停的2-4分鐘內,大腦儲存的葡萄糖和糖原基本耗竭;
4、如果心跳、呼吸驟停超過4分鐘,可能會造成不可逆的大腦損害,因此在臨床上有黃金4分鐘的說法,即在呼吸、心跳停止4分鐘之內,就要開始心臟復甦。
二、步驟:
1、C步驟:代表人工循環,即胸外按壓,規定按壓的部位是在兩乳頭連線和胸骨正中交界點,相當於胸骨中下1/3的部位,按壓深度為5-6cm,按壓頻率為100-120次/分;
2、A步驟:代表開放氣道,可以通過仰頭抬頦法或者推舉下頜法開放氣道;
3、B步驟:代表人工通氣,在院外主要靠口對口人工呼吸的方式進行人工通氣,在院內可以藉助簡易呼吸器進行人工通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