蕁麻疹治療需要幾天能痊癒
蕁麻疹分為急性蕁麻疹和慢性蕁麻疹,根據病程,反覆發作<6周的蕁麻疹,稱為急性蕁麻疹,給予抗組胺藥物和對症外用藥物,通常1-3天內能控制好症狀。如果醫生開具藥物,1-3天內症狀沒有得到良好控制,需要到醫院進行再次複診,由醫生調換,或者改變口服藥物劑量,甚至加用糖皮質激素進行短期衝擊治療。
蕁麻疹反覆發作超過6周以上,稱為慢性蕁麻疹,治療比急性蕁麻疹治療時間要長,至少需要口服抗組胺藥物連續2周。如果2周內,口服抗組胺藥物控制症狀都非常理想,沒有反覆發作,2周後可以適當減量,直到維持劑量,然後再維持一段時間。如果觀察1-2周,皮疹控制不是十分理想,需要調整治療方案,甚至加用藥物或者增大劑量,需要用更長時間,最長可以到6-9月或者更長,進行症狀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