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加強針打不打
從長遠角度看,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全員均應接種第3劑加強針,強化對抗新冠病毒的能力。但與之相比,目前工作重心是讓未接種的一批人先接種,以降低病毒傳播風險,構築健康免疫屏障,暫未要求普通人接種加強針。
但接觸輸入高風險人群的工作人員,如海關、邊檢、航空、隔離點、定點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等;免疫功能相對較低的人群,以及60歲以上人群;有工作、學習、交流需要到境外疫情高風險地區或國家的人群,建議接種疫苗6個月後接種加強針。
研究顯示,新冠疫苗接種6個月後,抗體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下降,這是常規疫苗都有的規律。在6個月後進行加強針的接種可以有效提升體內抗體數量,即使加強針注射後再過6個月,抗體規律性降低,但是比2劑接種的抗體峰值要高。因此,從免疫原性的角度講,加強針能夠有效提升新冠疫苗的保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