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月能打掉嗎
四個月能打掉,但是前提是要有醫學指征,如妊娠四個月相當於妊娠16周大小,就是進入到了中孕的階段,在這個階段胚胎的重要器官已經基本發育成形,大月份的引產對於女性的身心健康會帶來不利影響,所以如果在四個月沒有醫學指征,最好建議保留,而不是輕易的放棄胚胎。
如果因為醫學因素或者是胚胎的畸形不能繼續妊娠,或者是因為某種社會因素不能繼續妊娠,需要終止,四個月是可以打掉的,要依據個人的具體情況採用不同的引產方式,包括雷夫諾爾宮腔內注射引產、水囊引產、前列腺製劑引產,必要的時候還有小剖宮產等等方式,要針對具體的情況採用個性化的引產方式,最常用的引產方式是雷夫諾爾宮腔注射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