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心監護多少周開始做
對於沒有特殊情況、沒有妊娠期合併症和併發症的孕婦來說,一般情況是34周開始做胎心監護。
對於一些有妊娠合併症,比如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妊娠期糖尿病、既往有早產或者胎兒發育異常的情況,有這些高危因素的情況下可以適當的提前胎心監護的時間,可以在32周甚至30周就開始做胎心監護。
胎心監護的做法是連續監測胎心20分鐘。在20分鐘內首先要看胎心率,胎心率如果在110-160/分之間判斷為胎心率正常,其次胎心率還要有很好的變異,然後在胎動過後出現有效的胎心加速,同時不出現反覆的胎心減速,這種情況下就判斷為胎心監護正常,胎兒在宮內缺氧的情況可能性比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