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的患者多久複查
臨床建議惡性腫瘤患者治療後1年內,1個月複查1次,可及時發現病情變化,以作補充治療;若超過1年,可3個月複查1次;3-5年,每半年複查1次;5年以後,每年複查1次。
因病因的不同,常規複查的項目即不同。若腫瘤標誌物連續3次複查均升高,需做影像學檢查,若影像學未發現病灶,可增加隨診次數,即改為每月1次或3個月1次。
臨床建議惡性腫瘤患者治療後1年內,1個月複查1次,可及時發現病情變化,以作補充治療;若超過1年,可3個月複查1次;3-5年,每半年複查1次;5年以後,每年複查1次。
因病因的不同,常規複查的項目即不同。若腫瘤標誌物連續3次複查均升高,需做影像學檢查,若影像學未發現病灶,可增加隨診次數,即改為每月1次或3個月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