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蕁麻疹怎麼需要多長時間
慢性蕁麻疹應仔細尋找病因並去除,對於慢性蕁麻疹在去除病因的前提下,選擇合適的抗組胺藥或聯合用藥,長時間用藥以達到滿意的療效,具體需要的時間,需要結合患者各自的具體情況而定。蕁麻疹是由各種因素致使皮膚、黏膜血管發生暫時性炎性充血與組織內水腫,基本損害是風團,局部皮膚損害發癢或有麻刺感,迅速出現一過性紅色或呈白色風團,通常瘙癢24小時之內自行消退,不留痕跡,反覆發作。部分患者可以累及呼吸道、消化道和心血管系統,伴有呼吸系統的症狀以及噁心、嘔吐、腹痛、腹瀉。嚴重者可以出現喉頭水腫,甚至過敏性休克,通常病程6-8周內稱為急性蕁麻疹,如反覆發作超過三個月,稱之為慢性蕁麻疹。
蕁麻疹的治療,先應該是病因治療,患者積極尋找病因並去除,如果只是皮膚損害,可以口服抗組胺藥,目前常用的是二代或三代抗組胺藥。對頑固性難治性蕁麻疹,可增大劑量或聯合用藥。針對不同類型的蕁麻疹,選擇相應的抗組胺藥,例如賽庚啶對寒冷性蕁麻疹比較好,安他樂、酮替芬對皮膚劃痕症、膽鹼能性蕁麻疹比較好,對於感染性蕁麻疹要配合抗菌素治療,對於花粉、塵蟎過敏者,可給予特異性抗原脫敏治療。對伴有系統症狀的,應在醫院在醫生指導下,進行激素治療或者過敏性休克的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