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障礙的治療方法有哪些
抑鬱障礙臨床上常見的治療通常包括急性期、鞏固期、以及維持期三期治療。
1、急性期:治療持續時間至少6-12周,治療目的是症狀緩解,功能恢復到本次發病前水平,治療包括藥物治療、物理治療、心理社會治療或聯合治療,選擇何種治療取決於抑鬱發作的嚴重程度、伴隨的其他疾病或障礙等;
2、鞏固期:應該仔細檢測患者可能反覆的症狀,系統評估症狀、藥物不良反應、療依從性和社會功能狀態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容易做到的,為了降低病情反覆的危險,急性期抗抑鬱藥物治療成功的應該繼續藥物治療,為了預防反覆,鞏固期治療可以聯合心理治療;
3、維持期:高達15%的患者因自殺死亡,大約50%-60%的單次抑鬱發作的患者會發生第二次抑鬱發作,為了降低抑鬱復發,對於有過二次抑鬱發作的患者應原劑量維持治療3-5年,有過三次(包括三次)以上抑鬱發作或者慢性抑鬱障礙的患者,在完成鞏固期治療後應長期維持治療。
參考資料:[1]陳灝珠,林果為,王吉耀.實用內科學(下冊).第14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